“我是驛城區新華街道風光社區的居民。近段時間,社區一直在登記獨生子女父母的信息,說是將來政府會發放一定的補助。我想知道,這些補助什么時候發,發多少。”昨日,市民趙女士向記者反映,她周邊很多獨生子女的父母都在打聽這件事,想了解具體的信息。
昨日上午,針對趙女士提出的問題,記者采訪了市衛生計生委政策法規科科長李新生。
李新生說,根據有關文件規定,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扶助對象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四個條件:具有本省戶籍的城鎮居民或戶口遷出本省仍在本省領取退休金(養老金)的原本省城鎮居民;沒有違反計劃生育號召和政策法規生育且目前現存一個子女或子女死亡現無子女;年滿60周歲;未享受外省(區、市)同類獎勵與扶助、國家計劃生育特別扶助以及農村計劃生育獎勵扶助。
“根據省委、省政府的相關規定,從2015年1月1日起,對年滿60周歲的城鎮獨生子女父母,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標準發放獎勵扶助金,直到亡故。”李新生說,在實施最低生活保障、城鎮“三無”老人供養等惠民政策時,獎勵扶助金不計入個人和家庭收入。
據李新生介紹,目前,我市正在對已登記的獨生子女父母進行信息采集,確認合格后,將以個人為單位,每年統一發放一次獎勵扶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