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小區沒有固定停車位,物業每輛車每年要收400元停車費, 我覺得不合理沒交,物業人員就在我的車前擋風玻璃上用不粘膠貼了5張催款通知單,我們兩個人摳了一個多小時也沒弄干凈,現在物業又不讓我的車進院。”
女士向本報反映。
要辦出入證先交停車費
上午,記者趕到御景名城小區。李女士告訴記者,她和父母住在小區的50號樓上。前幾天,她發現自家車的前擋風玻璃上被人貼了5張交款通知單。她向小區物業反映,物業說貼通知單的保安人員下班了,改天再說。第二天物業人員告知她車停在小區內必須交400元停車費,才能辦出入證。“小區內沒有固定停車位還收停車費,我覺得不合理。”李女士說。
不交費車輛不準進小區
“我找小區物業公司反映后,小區的保安隊長王海龍不但在我家車上反復貼通知單,還說我的車是外來車輛,不讓進小區。我問他們收費有無批文?沒人理睬。”
女士說。
女士說。
物業收費有何依據
當日上午,記者在御景名城小區見到小區保安隊長王海龍。記者亮明身份說明來意后,他告訴記者:“為了便于對小區車輛進行管理,小區車輛都要辦出入證,這輛車是外來車輛,讓車主辦出入證。她不配合。我不讓她的車進小區,她就將車堵住小區大門,已經堵3次了,嚴重影響了業主的出入和安全。”
“28日11時許,這位車主又把車堵在小區門口,一直堵到下午5時許,在業主的強烈反映下,我們才用拖車把該車拖到小區內。為了防止車輛被開走,再堵住大門,我就用鎖把車輪鎖了起來。”記者問:“你們收取停車費的依據是什么?”王海龍說:“小區有1000多戶人家,管理小區要產生很多費用。為什么每輛車每年收400元停車費我也不清楚,我只負責安保工作,其他歸物業管。”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