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12月16日,在西工法院的庭審現場,張紅偉左手的食指和中指仍然纏著紗布,這是今年1月份時他在一次見義勇為中留下的傷——當時和眾人抬起400多公斤的水泥板,將壓在下面的司機盛某救出。但由于沒人負擔醫療費、誤工費,張紅偉把盛某和相關負責公司告上了法庭。
【事件回放】抬水泥板救人,不幸把自己砸傷
今年1月18日晚上7點,張紅偉來到九都路與美術館路交叉口,準備接朋友去吃飯。“不好,砸住人了。”張紅偉突然聽到一聲慘叫,看到路邊停著的一輛貨車旁,有兩塊水泥板放在地上,其中一塊水泥板下壓著一個人,見此情景,他連忙沖向前去救人。與張紅偉同時去救人的還有其他幾名路人。壓住貨車司機的水泥板400多公斤重,七八厘米厚,60厘米寬,近3米長,斜壓在司機身上。眾人齊心合力,終于將水泥板抬了起來,一名路人鉆到水泥板下面,把司機慢慢拉了出來。
見司機得救,大家都松了一口氣,但在往下放置水泥板時,水泥板突然失去平衡,瞬間將張紅偉左手和左腳壓在了下面。在水泥板快放到地上時,張紅偉立刻把手抽了出來,但發現食指和中指的第一節已經沒有了,但張紅偉的左腳還被壓著。最后,大家找到一根撬杠抬起水泥板,張紅偉得以脫困,被緊急送往醫院。
【尷尬處境】被認定為見義勇為,卻沒人負擔醫療費
獲救司機盛某經搶救脫離了生命危險,由于盛某當時是為河南第六建筑集團有限公司送貨,事發地點也在六建公司的工地,該公司的領導多次來醫院看望張紅偉,司機盛某一家也說張紅偉是他們的恩人。
張紅偉告訴記者,救人受傷后自己一直不能上班,后來公安部門認定他的行為屬于見義勇為。但為了治病,自己住了兩次院,花了1萬多元的醫療費,聽說見義勇為可以按照工傷進行認定,他拿著自己的醫療費票據到自己單位時,單位卻不予認定。“他們說按照工傷保險的見義勇為行為必須是維護公共利益,而我只是救了司機盛某,這只是維護個人利益,所以不能報銷。”
當張紅偉要求司機盛某和六建公司負擔自己剩余的醫療費、誤工費等時,都被他們拒絕。最后,張紅偉一氣之下將盛某和六建公司告上法庭。
【庭審現場】被救司機、六建公司互指應由對方擔責
12月16日,西工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整個過程,張紅偉幾乎都低著頭不言語,都是律師替他說。“要求六建公司和司機盛某賠償原告張某醫療費、誤工費、營養費等各項損失共110335.13元(六建公司墊付的5000元醫藥費可從中扣除)。”張紅偉的律師說。
庭審現場,六建公司代理人說司機盛某才是張紅偉見義勇為行為的受益人。并且司機盛某和六建公司之間只是運輸服務合同關系,盛某并不是六建公司的員工,也不是雇傭關系。所以張紅偉的損失應該全部由盛某承擔,不應該由六建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司機盛某則認為此次事故的賠償責任在六建公司。“事故的發生地點是在施工工地,按照法律規定,施工方對施工地的責任事故、安全事故應當承擔全部的責任。”盛某的代理律師還認為,雖然盛某和六建公司之間形成的是運輸合同關系,但盛某只負責運輸,不負責裝貨卸貨,而此次事故發生在卸貨過程中。事發當天工地人員少,工地人員要求盛某幫他們卸車,當時盛某和六建公司之間只是義務幫工關系,所以應該由六建公司對此次事故承擔全部責任。
但六建公司反駁說,工地卸貨有專門的工人和機械設備,而此次事故發生在盛某剛剛給水泥板解繩的過程中,“司機一般都是自捆自卸自解,所以司機有責任”。
該案當庭并未宣判。 記者計思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