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經營企業燃氣安全手冊
目 錄
一、管道燃氣部分 - 1 -
(一) 理化特性 - 1 -
(二) 安全使用常識 - 1 -
(三) 日常維護保養 - 6 -
(四) 應急處置措施 - 9 -
二、液化石油氣部分 - 12 -
(一) 理化特性 - 12 -
(二) 安全使用常識 - 12 -
(三) 日常維護保養 - 19 -
(四) 應急處置措施 - 21 -
一、管道燃氣部分
(一)理化特性
天然氣:天然氣主要成分為甲烷(通常情況下, 甲烷體積 占比在 85%以上),常溫常壓下呈氣態,比空氣輕(比重約 0.65), 無色、無味、無毒。天然氣具有易燃(著火溫度 540℃左右)、易爆(爆炸極限為 5%~15%)的特性,每立方米熱值約8000至9000千卡。
人工煤氣:人工煤氣的主要成分為烷烴、烯烴、芳烴、一 氧化碳和氫等可燃氣體,并含有少量的二氧化碳和氮氣等不可 燃氣體, 出現泄漏時,會導致人體中毒。 以焦爐煤氣為例,常 溫常壓下呈氣態,比空氣輕(比重約 0.43-0.52),具有易燃(著 火溫度 600℃-650℃) 、易爆(爆炸極限為 5%~35%)的特性, 每立方米的熱值約為 4300 千卡。
(二)安全使用常識
1.應建立健全燃氣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專人負責燃氣的安全和使用,定期對用氣場所安全巡視。
2.應購買具有生產企業和地址、生產日期、質量合格證的 燃氣具,且應有熄火保護裝置(應購買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這樣質量能有保證,不要自行制作或者購買無質量保證的產品)。
3.燃氣具使用場所應通風良好、符合安全使用條件、便于維護操作,燃燒時所產生的煙氣應有效排放至室外。嚴禁在有燃氣設施的房間內住人。醒目位置應張貼燃氣安全警示標志及燃氣經營企業應急搶修電話。
4.燃氣表安裝位置應便于檢查和維修,不能有阻擋、堆物等情況。燃氣管道不能纏繞電線,用于接地使用和懸掛重物。
5.室內燃氣設施的安裝應由專業單位、專業人員進行。管道宜明設,盡量不要進行包封,一旦發生泄漏,不易發現且難以處置,易引起火災或爆炸。
6.燃氣具前應單獨設置閥門,并有明顯的啟閉標記。
7.燃氣具連接軟管可選用不銹鋼波紋軟管、金屬包覆軟管、 橡膠復合軟管,軟管上應標有產品名稱、執行標準、有效使用 期等基礎信息,軟管應在有效使用期限內使用。軟管長度不應超過2米,中間不得有接頭、三通,軟管不得穿越墻體、門窗、頂棚和地面等。
8.開啟燃氣總閥前,應確認所有燃氣具控制開關都處于關閉狀態。
9.使用燃氣時,操作人員不得離開。
10.嚴禁在同一房間內使用兩種及以上氣源。
11.用氣場所須安裝符合要求的可燃氣體報警器,探測器應 設置在頂棚或距頂棚小于 0.3 米的墻上。
12.每天營業前,要進行安全檢查。營業結束后,要關閉所有燃氣設備閥門和燃氣器具開關。
(三) 日常維護保養
1.應加強對管理人員、操作人員安全使用燃氣的培訓。
2.應協助燃氣供應單位對燃氣設施進行檢查、維護和搶修, 并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3.應定期對燃氣表、燃氣具及燃氣管道、連接軟管等進行 檢查,可用發泡劑(如肥皂水)、檢漏儀等方法查漏,嚴禁使用明火查漏。
4.用戶需要改裝、遷移或者拆除燃氣管道、閥門等燃氣設 施時,應當委托燃氣經營企業或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實施;用 戶需要改裝、遷移或者拆除燃氣計量裝置的,應當向負責供氣 的燃氣經營企業辦理相關手續。
5.應及時清理管道周圍的油污、積水,避免引發管道及燃 氣具的銹蝕。
(四)應急處置措施
1.發生燃氣泄漏時
(1)立即關閉燃氣總閥,疏散人員,打開門窗通風,嚴禁 開關所有電氣設施,嚴禁煙火。
(2)在室外安全處撥打燃氣經營企業報修電話。 2.發生燃氣火災、爆炸等事故時
(1)立即疏散現場人員。
(2)在室外安全處撥打 119, 同時撥打燃氣經營企業報修電話。
3.發現燃氣供應中斷時應及時關閉燃氣總閥及所有設備閥門,并撥打燃氣經營企業報修電話進行確認。
4.中毒、窒息
當人員有頭暈、惡心、無力等癥狀時,立即轉移到室外呼 吸新鮮空氣。及時撥打 120 送往醫院接受治療。
5.燒傷
衣服著火時,應立即將著火衣服脫去,或立即臥倒,在地 上慢慢打滾,或用水、棉大衣等滅火。切勿直立奔跑、呼喊以免助長燃燒引起呼吸道燒傷,也不要用雙手撲火。人員燒傷時應迅速離開現場,緊急處置后立刻送到醫院治療。
二、液化石油氣部分
(一)理化特性
液化石油氣主要成分為丙烷、丁烷(總體積占比不小于95%), 常溫常壓下在氣瓶里呈液態,比空氣重(比重約 1.5-2),無色、易揮發。液化石油氣具有易燃(著火溫度450℃左右)、易爆(爆 炸極限 1.5%~9.5%)特性,每立方米液化石油氣熱值約 22000至 29000 千卡。
(二)安全使用常識
1. 燃氣具使用場所應通風良好、符合安全使用條件、燃燒 時煙氣應有效排放至室外。醒目位置應張貼燃氣安全警示標志 及燃氣經營企業應急搶修電話。
2.液化氣氣瓶主要包括 50kg、15kg、5kg 等幾種規格,應從正規渠道購買。選用瓶裝液化氣時不要使用超出檢驗年限、淘汰報廢、違規翻新或來路不明的液化氣氣瓶。
3.氣瓶不得放置在臥室、起居室、衛生間、地下室、半地下室、密閉、人員密集場所及大型綜合體廚房等場所內。
4.不得在同一房間內使用兩種及以上氣源。
5.燃氣具連接軟管可選用不銹鋼波紋軟管、金屬包覆軟管、橡膠復合軟管,應標有產品名稱、執行標準、有效使用期等基礎信息,軟管應有有效使用期限內使用。軟管長度不應超過2米, 中間不得有接頭、三通,不得穿越墻體、門窗、頂棚和地面等。
6.氣瓶與灶具應保持 0.5 米以上的間距。
7.存瓶總重量超過 100kg 時,應當設置專用氣瓶間。氣瓶 間嚴禁存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和各類雜物,氣瓶間內的電氣設備應為防爆型;應按標準配備干粉滅火器。
8.瓶組間不應與住宅建筑、重要公共建筑和其他高層建筑貼鄰。
9.瓶組間高度應大于 2.2 米,應地勢平坦,內部不得有暖氣溝,地漏及其他地下構筑物,外部應當張貼明顯安全警示標志及燃氣經營企業應急搶修電話。
10.用氣場所及瓶組間內應安裝可燃氣體報警裝置并確保其能正常運行。報警器應設置在距離地面不高于 0.3 米的墻上。
11.不得將氣瓶內的氣體向其他氣瓶倒裝、不得從汽車槽車直接灌裝氣瓶,不得自行處理氣瓶內的殘液。
12.液化氣氣瓶嚴禁加熱。
13.使用燃氣時,操作人員不得離開。
14.每天營業前,要進行安全檢查。營業結束后,應關閉所有氣瓶閥門和燃氣具開關。
(三) 日常維護保養
1. 應加強對管理人員、操作人員安全使用燃氣的培訓。
2.應協助燃氣供應單位對燃氣設施進行檢查、維護和搶修,并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3.應定期對氣瓶、燃氣具、連接軟管等進行檢查,保證各 連接處連接緊固,無缺陷??墒褂冒l泡劑(肥皂水、洗潔精水 等)的方法對所有連接處進行檢漏,嚴禁使用明火查漏。
4.嚴禁私自拆裝氣瓶閥門。
5.應使用在檢驗有效期內的氣瓶,可通過查驗瓶身檢驗標志判斷。氣瓶使用年限規定8年, 出廠8年后經安全評定合格 后最長可再使用 4 年。
(四)應急處置措施
1.液化氣泄漏
(1)立即關閉氣瓶閥門,疏散人員,打開門窗,保持通風。 嚴禁煙火,嚴禁開關所有電氣設施;
(2)在室外安全處撥打燃氣經營企業報修電話。
2.廢氣中毒、窒息
人員中毒有頭暈、惡心、無力等癥狀時,立即轉移到室外呼吸新鮮空氣。及時撥打120送往醫院接受治療。
3.燒傷
衣服著火時,應立即將著火衣服脫去,或立即臥倒,在地上慢慢打滾,或用水、棉大衣等滅火。切勿直立奔跑、呼喊以 免助長燃燒引起呼吸道燒傷,也不要用雙手撲火。人員燒傷時 應迅速離開現場,緊急處置后立刻到醫院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