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販賣760余只野斑鳩被商丘高速交警查獲
大河網訊 (記者 宋向樂)國家明令禁止捕殺、銷售野生動物,而不法分子為了牟取暴利卻打起了走私販賣野生動物的念頭。8月18日下午,商丘高速交警查獲一起涉嫌走私販賣野生動物的案件,讓人哭笑不得的是,嫌犯梁某試圖以運輸的是“羊外腰”為由蒙混過關。19日上午,嫌犯梁某被商丘森林公安局予以刑事拘留。
據商丘市公安局交警高速大隊三中隊副中隊長郝濤介紹,18日17時左右,他與同事在連霍高速公路民權收費站執勤時,發現一輛車牌號為豫NRGxxx的灰色“五菱之光”面包車形跡可疑。
“我們上前對可疑車輛進行盤查,詢問司機情況。”郝濤發現司機梁某神色緊張,說話吞吞吐吐。憑著多年職業經驗,郝濤要求駕駛員下車接受檢查。
郝濤和同事打開車輛后備廂,發現該車裝有一把管制刀具和四個白色具有保鮮功能的箱子。
“司機說拉的是‘羊外腰’,但我們聞到了一股血腥的羽毛味道?!焙聺蜷_箱子后發現內部裝有冰塊,并且堆滿了被捕殺的斑鳩。
郝濤和同事立即將嫌疑車輛、駕駛員和另一乘客控制,同時聯系商丘市森林公安人員予以現場查證。
經查,面包車司機梁某系許昌市禹州市人,今年33歲。幾天前,他在睢縣、寧陵、民權等農田里撒下粘網,捕獲了數百只斑鳩等野生鳥類。梁某將其全部殺死后,裝在保險箱內準備送往天津、北京等北方城市餐館進行售賣。
經森林公安人員現場清點,斑鳩多達760多只,均為野生。
隨后,民警將梁某、涉嫌車輛及野生斑鳩移交至商丘市森林公安局。19日上午,梁某因涉嫌販賣野生動物被商丘森林公安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提醒:非法捕殺、收購、運輸、銷售野生動物都會受到法律懲處
斑鳩、青蛙、喜鵲等1700多種動物均屬于“三有野生動物”( 有益的、有重要經濟和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在河南屬于禁捕對象。
我國《刑法》和《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受保護的野生動物包括: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有益的和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即三有動物)3類。
《國家林業局、公安部關于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刑事案件管轄及立案標準》規定,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獵,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非法狩獵陸生野生動物20只以上的;在禁獵區或者禁獵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獵的;具有其他嚴重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的。
此外,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獵,非法狩獵陸生野生動物50只以上的,為重大案件;非法狩獵陸生野生動物100只以上或者具有其他惡劣情節的,為特別重大案件。也請大家務必樹立保護野生動物的意識,不要心存僥幸心理,非法捕殺、收購、運輸、銷售野生動物都會受到法律懲處。(來源:大河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