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起,我省2014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增加105元/人/月。這是2005年至今,我省連續第11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近日,河南省人社廳、財政廳發布《關于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規定從2015年1月1日起,為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注:含退職人員,不含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退休工人,下同)。
調整辦法為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定額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5元。掛鉤調整按以下兩部分增加基本養老金:
1.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2.5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2.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2014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不含取暖補貼)的0.5%計算增加。2014年12月份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以按照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計算此項增加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