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子的戶口至今仍沒有著落,司東偉(左)一籌莫展。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楊書貞實習生寇中佳文圖
一次愛心收養給司東偉帶來無限麻煩。一邊是因找不到生母,無法判定養子身份,導致孩子無法上戶口;一邊是8月8日孩子就要拿著戶口本到當地小學報名。4年來,為了給養子上戶口,新鄭龍湖鎮柏樹劉社區居民司東偉折返派出所和民政局近百趟,可養子依然是“黑戶”。兩部門讓司東偉出具的核心證明也牽扯出“雞生蛋”“蛋生雞”的悖論。
事件:4年跑了近百趟,養子因是“黑戶”沒法上小學
“這兩個月我干脆啥活也不干了,專門給孩子跑戶口!”司東偉告訴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自孩子兩歲開始,他就在新鄭市民政局和新鄭龍湖鎮派出所之間來回奔波,張羅著給養子辦戶口,可是眼見養子滿六歲到了報名上小學的時候,一紙戶口仍然沒有辦成。這成了司東偉夫婦的一塊兒心病。“上學可是孩子一輩子的事,因為戶口耽誤了可咋辦?”
事情要追溯到司東偉6年前的那次愛心收養。“我表哥當年在村上開小賣部,有個未婚先孕的女孩陳某某被男友拋棄了,孤身一人流落街頭,生活很艱難,經常到小賣部賒方便面之類的東西吃,陳某某表示孩子出生后沒有能力撫養想送給別人養。后來表哥問我能否幫幫陳某某,她愿意把孩子給我們撫養。”就這樣,剛痛失愛子的司東偉夫婦從新鄭市郭店鎮衛生院抱回了呱呱墜地的嬰兒,給孩子起名司某鳴。在陳某某孕期,司東偉還給了陳某某2萬元錢以資助她的孕期生活。之后便斷了聯系。
司東偉告訴記者,為了給孩子上戶口,他跑到龍湖鎮派出所,派出所警官說:“抱養的孩子要先到民政局開收養證明,我們才能給孩子上戶口。”他又跑到新鄭市民政局,民政局負責人說:“孩子不是孤兒院的,我們也弄不清孩子真實身份和來路,你要先到派出所開證明,證明孩子的身份。”就這樣,司東偉一跑就是4年,其間,他除了不斷地咨詢政策,還按要求和養子一起采集血樣、進行DNA比對等,但養子的戶口至今沒有著落。
說法:派出所、民政局各執一詞
記者從新鄭龍湖鎮派出所戶籍室了解到,派出所要根據收養證明辦理入戶手續。記者從新鄭市民政局出具的《中國公民收養子女辦理收養登記須知》里發現,第5條指出“要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撿拾棄嬰、兒童報案和結案證明”。也正是這個證明成為難住司東偉的關鍵,因為這些條件他都不具備。
“龍湖鎮派出所警官說找到孩子的生母才行,我這里有陳某某的身份證號,但是派出所說查不出來,就讓我自己去找。我自己可怎么找?“司東偉告訴記者。
記者隨后設法聯系新鄭市民政局主管此事的張主任,一名工作人員接聽了電話,稱“張主任在開會,辦理收養手續的僅有一名工作人員,該人員出外學習培訓了”。
接著,記者聯系到鄭州市民政局,該局工作人員表示:“到底孩子是咋來的?不能憑司先生的一方說辭,要有公安機關經調查取證掌握的孩子的真實身份證明。”他進一步給記者解釋,目前未婚生子、拋棄孩子的事件多發,但是還有好多夫婦沒法生育,雙方就形成了一個“抱養鏈”。有些養父母為了辦手續就會說“生母找不到”,所以必須要由公安機關調查。
調查:孩子生父母健在,不是“棄嬰”沒法開證明
8月1日10點,記者陪同司東偉一家來到新鄭市龍湖鎮派出所。經多方輾轉,一名剛上任兩周、胳膊帶傷仍堅持工作的徐副所長接待了司東偉等人。2小時中,她跑上跑下向各部門了解事情如何解決,最終得出結論:“這個孩子不屬于棄嬰,民政讓公安出具的證明不好開,目前的收養手續不好辦。原因在于孩子生父母健在而且很年輕。”
4年間,司東偉手拿孩子生母身份證號碼,派出所均以“沒法查”為由回復司東偉。聽到有了孩子生母的消息,這時的司東偉仿佛看到了一線希望。
徐副所長進一步提出兩條解決問題的方法:一是找到生母,將孩子戶口入到生母名下,以便讓孩子順利入學。二是辦理集體戶口,但是需要提供近10種證明材料,涉及村委會、孩子出生醫院、司東偉鄰居親戚、派出所等多方出證明,僅“發布尋親公告”一項,就要在公告公示3個月后才能奏效。而DNA采集、掌紋信息比對結果也需要一定時間。記者粗略計算,這套材料最快要4個月辦齊。然而,集體戶口是否能順利讓孩子上學仍然是個未知數。更為重要的是,徐副所長說,孩子的集體戶口辦好了也會被打上“存疑”的標簽,一旦之后有政策變動、證據指向或者其他情況出現,孩子戶口隨時面臨“被取消”的可能。
政策:國務院發文要求“全面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
記者了解到,2016年初,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意見》要求,禁止設立不符合戶口登記規定的任何前置條件,全面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意見》明確,未辦理收養登記的事實收養無戶口人員,當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門申請按照規定辦理收養登記,憑申領的“收養登記證”、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
進展:找到生母聯系方式,但對方稱“打錯了”
徐副所長隨后給了記者陳某某的電話,記者分5個不同的時間段打過去,第一次被告知“打錯了”,隨后3次無人接聽,最后一次顯示關機。
還有7天,司某鳴所在的當地小學就要報名了。“沒戶口,孩子不能上學,這可是耽誤一輩子的事,怎么辦?”司東偉一籌莫展。
網友:先讓孩子上學,再辦這些入戶的手續
此事一經大河客戶端報道,立刻引發了網友熱議:
@Pumpkin:就不能先讓孩子上學,再辦這些手續嗎?
@偶不是賈寶玉:公安和民政部門都沒錯。因為這件事沒有按法律程序合法收養。找到孩子的生母才是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