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網訊(記者 何心悅)喝酒靠什么,酒量、交情?聽說過靠專業技術嗎?近日,有人在網上曬出了鄭州街頭兩塊招牌,只見上面赫然寫著“經六路職業喝酒技術研究中心”和“鄭州市喝酒技術人才研究局”。對此不少網友不淡定了,更有人調侃道:幫我遞個簡歷吧!
點擊事實
并非真正的研究機構
喝酒需要專門技術?該機構究竟對喝酒做了哪些研究?9月15日,大河網記者根據手機地圖線索,來到了鄭州市金水區經六路與緯一路交叉口附近,尋找“經六路職業喝酒技術研究中心”的所在地。令大河網記者失望的是,并沒有網上照片所展示的牌子,但卻有一家飯店。該飯店大門緊閉,但其入口右上側的排風扇以及地磚樣式,與網友曬出的圖中一模一樣。當天這個位置只有“裝修升級中”字樣的提示,并未發現招牌。經走訪得知,該飯店門口確實是網友曬出的“經六路職業喝酒技術研究中心”所在地。
9月17日,大河網記者又聯系到該飯店相關負責人,對方表示這塊牌子設置的初衷,只是為了顯得飯店有創意、有意思,除此之外沒有別的考慮。17日晚,大河網記者注意到該招牌又重新出現。
網友觀點
有創意,有疑問
看到這樣的圖片,不少網友腦洞大開:
網友@克里斯安:莫非這是神盾特工局駐豫辦事處?我得趕緊回去練習喝酒啦~
頭條網友@魔法少男:這一看就是家很有前途的研究機構,真想進去逛一圈,說不定還能白送不少好酒。
大河網友@水門汀煲千層面:有這樣的好事?這單位還缺人不,博主勞駕遞個簡歷進去唄,求內推!
網友@模人一架:幾千年博大精深的傳統文化,終于也有專門機構發揚光大了,不容易呀。
當然,也有網友覺得招牌是有創意,但不合規范。
網友@paranoia:是P圖的吧!不可能有這樣的單位。
網友@大菲爾:是挺有創意啊,不過感覺不太規范吧,難道對面有抽煙技術研究局?
律師觀點
這樣的招牌有些不合法
河南有道律師事務所馬偉主任認為,另類招牌確實博人眼球,引人關注,同時也容易招致大家的質疑。馬偉表示,如果招牌僅是用作飯店名稱,將違反《個體工商戶名稱登記管理辦法》規定,違法使用未經核準登記的名稱;同時因內容和文字中含有黨政軍機關名稱、群眾組織名稱、社團組織名稱及其簡稱,將違反《個體工商戶名稱登記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如果招牌僅是用作宣傳廣告,將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九條,違法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家機關的名義或者形象;另外,如果招牌宣傳的商品或者服務不存在,將違反《個體工商戶名稱登記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構成虛假廣告。
馬偉說,喝酒,作為親友聚會酒文化無可厚非,但是如果把喝酒低俗化或者職業化,就有悖公序良俗。為了吸引顧客制造噱頭的行為不僅違法,“喝酒技術人才”字眼也引傳遞了不良的價值觀念,作為市場參與主體,不僅要遵紀守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同時也要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