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房在水里一泡就是3年。
在沛縣楊屯鎮卞莊村,有一處常年泡在水里的廠房。而就在幾年前,該項目還是當地鎮政府招商引資而來,受到百般禮遇。記者調查了解到,問題的源頭,是當初楊屯鎮的一紙選址意見書,竟將項目建址定在了國家明令禁止的煤礦塌陷區地面上。在項目已開展建設2年后,一夜之間,因塌陷區下沉,地面建筑全部泡入水中。記者在楊屯鎮政府采訪期間,相關負責人承認存在責任,并坦承當初的行為確實有招商引資“沖動”之嫌。 揚子晚報全媒體記者 馬志亞 文/攝
一夜之間,在建工廠泡在水里
楊屯鎮卞莊村北側,是一片農田保護區,其間不時出現一處處水塘。投訴人王先生稱,他當初的夢想現在是活生生地泡在水里了。
王先生的廠房離一條農村公路不遠,這里是一大片不規則的池塘。塘內插滿了養殖戶布下的網箱,在塘南側,有一片由圍墻圈起來的“奇怪”區域。圍墻內,南側是幾間平房,北側一大片建筑看起來像車間,頂棚的鋼瓦都已經圈起。整個圍墻內的建筑都泡在水里,王先生表示水面到圍墻的高度在1.5米左右。
“廠房幾乎是一夜之間泡入水里的”,王先生表示,2012年7月份的一個晚上,當時他的廠房還在建設過程中,他和妻子晚上就住在北側辦公區域看守,當晚他就聽到了持續不斷的鐵皮扭曲的聲音,到了第二天,他發現北側的廠房墻體開裂、房頂鋼瓦扭曲變形,而墻邊已經有了數十厘米的積水,“到了這一天的晚上,整個工廠都泡在水里了。”
多次被勸 項目仍正常施工
對于廠房塌陷的原因,王先生表示,這一切還得從2009年說起,王先生是沛縣當地人,當時正跟戰友合伙,準備開辦一個再生資源利用項目,在投資考察期間,經楊屯鎮干部的聯系,被定為了當地一項招商引資項目。
王先生在跑項目所需的各種手續期間,企業建設用地也被批下來,他提供的一張由楊屯鎮建設管理服務所提供的《村鎮規劃選址意見書》顯示,他的項目選定地點為:卞莊采煤塌陷地回填利用,用地面積為5684㎡,建筑規模為1140㎡。王先生表示,當初對選址他也存在異議,但因土地指標緊張,而楊屯鎮又地處煤礦開采區,“鎮村干部都保證,這處地址是已開采過的穩沉區,只要對地面以下進行回填處理,不會存在任何使用上的問題。”
王先生認可了鎮政府的回應,2009年開工建廠房。很快,附近的龍東煤礦多次找上門,要求立刻停止施工,待礦采塌陷區穩沉方可進行。該礦還先后兩次下發公函,注明該礦開采會影響到在建項目的安全。隨后兩年多時間,王先生的項目一度停止施工,他多次找到鎮村部門溝通此事。2012年,王先生的項目復工,很快廠房全部建好,當年的7月9日,龍東煤礦再次發函,闡明該礦7130工作面即將開采,王先生的廠房正好位于地表塌陷影響面之內,限定7月20日前拆除所有建筑,撤離人員。也就是在7月20日之后某一天,王先生的廠房一夜之間被泡進了水里。
當地鎮政府稱不會回避責任
昨日,記者來到了龍東煤礦采訪,相關負責人明確回復,煤礦在此事中不承擔任何責任。
該負責人表示,根據《煤炭法》、《礦產資源法》等相關法律,煤礦開采區范圍內,未經煤礦企業同意,是不能進行任何生產設施建設施工的。王先生的項目就是巡查人員在每周兩次巡查工作中被發現的,“煤礦上已經不知道進行了多少次勸阻了,光發公函就有3次,可是就是沒能阻止對方施工。”該負責人表示,煤礦開采分為多個層級,當地鎮村和個人都抱有僥幸,認為地表下第一層級開采已經完畢,只要做好穩沉工作,第二層級開采還不知道要到什么時候。
昨日,記者也找到了此事的另一涉事方楊屯鎮政府。對于王先生的遭遇,一名負責人表示理解,并一直在積極協調此事。該負責人表示,楊屯鎮地處上海大屯煤電股份有限公司范圍,鎮內不少面積都是煤礦塌陷區,“按照規定,塌陷區內進行項目建設必須跟煤礦做好溝通,得到對方同意后方能施工”,該負責人稱,在幾年前,因為鎮村存在招商引資考核指標,相關人員為完成指標,抱著僥幸心理,允許投資者到轄區建設項目。“鎮里不會回避這個責任”,該負責人表示,之所以遲遲與王先生協商無果,主要是因為雙方對財產損失情況認定存在分歧。
作者:馬志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