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17年前,西安商人周振友在河北保定洽談業務時遭當地曲陽縣警方跨區抓捕,其攜帶的19公斤黃金被扣押。被刑拘30天后,“取保候審”的周振友開始了漫長的申訴、上訪,但至今未果。周被告知,當初的19公斤黃金早已不知去向。 17年前,西安商人周振友在河北保定洽談業務時遭當地曲陽縣警方跨區抓捕,其攜帶的19公斤黃金被扣押。被刑拘30天后,“取保候審”的周振友開始了漫長的申訴、上訪,但至今未果。周被告知,當初的19公斤黃金早已不知去向。 2015年6月3日,72歲的周振友向河北省保定市曲陽縣公安局發出律師函,要求撤銷17年前對其以“涉嫌非法經營”作出的刑事拘留決定,主張返還被扣押至今的19公斤黃金。 接到“大單” 客戶要金行攜原料異地制作 1998年3月下旬,開張不久的西安秦潼金行接到了一份“大單”:趕制一批純金佛像,用于在河北保定市銷售。在西安和平門外某地礦賓館,金行經理周振友見到了自稱來自杭州工藝品廠的客戶趙云龍。開價高于市場行情的趙只提了一個要求:模具由其提供,金行派工匠攜黃金原料前往保定異地制作。 上個世紀90年代末,我國對金銀生產銷售管控嚴格,除了許可經營,黃金制品的異地加工尚需人民銀行開具俗稱“路單”的“外出加工單”,而隸屬于潼關縣金飾品加工廠的秦潼金行擁有合法資質,恰好可以開具。 幾經洽談,秦潼金行決定以庫存舊料熔結19公斤黃金,由周振友帶隊前往保定。3月底,周振友一行如約抵達保定,入住由趙云龍預訂的中銀賓館。 莫名被抓 遭刑拘30天19公斤黃金被扣 當年4月1日,經過深入洽談,周振友通知隨行保安和司機將在別處存放的黃金送至中銀賓館。周振友回憶,“19公斤黃金裝了兩個帆布袋,用酒店平板車送到房間,剛坐下不到一分鐘,20多名手持微型沖鋒槍的警察破門而入……” 在這次由曲陽縣公安局組織的跨境行動中,周振友一行6人因“非法經營”被刑事拘留,19公斤黃金被扣押,“客戶”趙云龍卻被允許自行離開。 周振友這才想起,開價甚高的趙云龍在過去數天中始終避而不談正式簽約、不提供模具樣式和營業執照。周振友覺得自己可能遭遇了“釣魚抓捕”。 周稱,在其后的提審中,一名警察告訴他,警方已經在賓館“埋伏了3天”。這一說法未獲警方證實。 在看守所期間,歷次提審,周振友均告知辦案人員:金行擁有全套合法經營手續,攜金外出加工也完全符合人民銀行相關規定,但周訴稱警方未容置辯。 被刑拘30天后,周振友一行6人在分別繳納了3萬-7萬元不等的保證金后取保候審。 申訴上訪 答復多是“現任領導無力解決” 周振友出具的陜西省金銀證字第275001號經營許可證顯示,秦潼金行所屬的潼關縣金飾品加工廠已于1995年取得黃金制品生產、批發許可。 而在記者獲得的“呈請取保候審報告書”中,經辦民警李某某、劉某、崔某給出的理由是:“因案情復雜,無法按時結案,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三條之規定,對犯罪嫌疑人周振友取保候審。”記者注意到,同意取保候審的是時任曲陽縣公安局局長許汝鈞。 另一份開具時間為1998年4月30日的收款收據證實,周振友于當日交納了7萬元取保候審保證金,收款單位為曲陽縣公安局。1個月后,曲陽縣公安局致電周振友,向其退還了3萬元保證金。 此后的17年間,周振友持續申訴、上訪,周保存的曲陽縣、保定市、河北省等部門的信訪回執厚可盈尺。但得到的答復多是,“這是歷史遺留問題,時間久遠,黃金已不在,現任領導無力解決”。 2005年,時值全國公安大接訪,周振友再度上訪。但僅獲已調離曲陽的前公安局長許汝鈞個人支付2000元路費“以示安慰”。 撲朔迷離 警方一度答復稱“黃金已被變賣” 周振友持有的多份信訪回執證實,2006年3月,周振友前往公安部信訪局上訪,得到的答復是,“如涉及公安人員違法辦案,絕不姑息”。 記者獲得的保定市公安局《轉送信訪事項告知單》亦顯示,該局于2006年3月15日向曲陽縣公安局轉送周關于返還“非法交易黃金案”保證金的信訪件,告知“由曲陽縣公安局處理”。 周振友稱,這一次,曲陽縣公安局一名凌姓局長在退還了1萬元保證金后表示,“對當時所扣黃金怎么處理全不知情,這個案子我無法答復,你向上級機關反映吧”。 在周振友被刑拘期間和取保后,曲陽縣公安局曾數度派員前往西安調查走訪,證實周振友和秦潼金行確系合法經營,但并未及時糾錯。 關于19公斤黃金的下落,周振友獲得的答復并不一致。面對周振友的追問,曲陽警方一度答復稱“黃金已經被變賣了”。 命運改變 昔日“成功人士”淪為“乞討度日” 事發前,周振友的人生和事業堪稱成功。早年畢業于洛陽冶金學校的周曾先后供職于鄭州某冶金建筑公司和西安某礦業設計院。 1994年時值“下海潮”,周振友停薪留職,前往潼關參股金礦,掘得“第一桶金”。1998年,周作為合伙人,投資50萬元,參與創辦秦潼金行。其時的周振友在業界小有名氣,“是西安第一批摩托羅拉手機使用者”。 一夕之間,19公斤黃金被扣,6人繳納了30多萬元保證金,秦潼金行一蹶不振,不久宣告破產解散。時年53歲的周振友從“成功人士”淪為負債30萬的欠債人,上世紀90年代末,對于很多家庭來說,這無疑是個天文數字。妻子無業,兒女尚幼,周振友的生活徹底陷入困頓。 回到西安的周振友傾盡家產,向合伙人退賠損失,清償了部分積欠債務,但此后多年的不斷申訴、上訪讓本已喪失經濟來源的周不得不尋求“低保”幫助。 退休后,憑著1200元低保和2000元退休工資,生活勉強尚可維持。去年開始,周振友的退休金漲至2500元,低保隨之取消。今年已經72歲的周振友生活再度變得窘迫,不得不向親友“乞討”度日,這對于曾經“風光過”的周振友來說,也許比生活境遇本身更為艱難。 周振友說,17年來,被警方扣押后不知所蹤的19公斤黃金就像一座大山壓在心上,遠甚于生活本身的壓力。“如果當時更謹慎點,也許就不會導致金行破產。” 律師: 曲陽警方涉嫌多重違法 2015年5月,吉林商人于潤龍46公斤黃金被扣押,最終獲得退賠的消息讓周振友重拾信心。幾經輾轉,周與于潤龍案的代理律師張鐵雁取得了聯系。張鐵雁律師告訴華商報記者,與“于潤龍46公斤黃金案”相比,周振友案中,曲陽警方的行為性質更為惡劣。“于潤龍案案發時,根據人民銀行的金銀管理規定,警方的抓捕尚有依據,但周案中,警方涉嫌多重違法。”張鐵雁說,上述違法包括:超越管轄區域行使偵查權,涉嫌以誘騙方式調查取證,超期偵查、取保逾期、扣押黃金滅失。 此外,根據刑訴法規定,從刑拘、偵查到移送起訴原則上最多不得超過8個半月,取保候審的最長保證期限12月,但周案的偵查期限和取保期均嚴重超出了法定期限。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教授表示,依據新修改的《國家賠償法》,“應當返還的財產滅失的,給付相應的賠償金”。“變賣的價款明顯低于財產價值的,應當支付相應的賠償金。” 周振友說,1998年4月,19公斤黃金以時價8萬元每公斤計算,價值150余萬元。按今天的黃金價格核算,價值超過460萬。 曲陽警方: 核實需要時間正深入調查 6月3日下午,華商報記者致電曲陽縣公安局,希望就周振友關于遭遇跨區“誘抓”、19公斤黃金下落不明等投訴求證。現任公安局長牛愛國向記者證實,周曾向其反映該案,“我們非常重視,目前正在深入調查。但因事隔十多年,核實需要時間”。牛愛國婉拒了記者的面訪請求,稱“目前三位當事警察一位病重,兩位已經退休。如果有調查結果會及時通報”。 周振友回憶起在保定被抓的那一天,4月1日,正是西方“愚人節”,他說“這不是生活跟我開的一個玩笑,而是枉法者對司法公正的愚弄”。 周振友:希望有生之年討回黃金 6月2日,周振友在西安接受了華商報記者的采訪。 想起被抓場面都心驚肉跳 華商報:你最初是怎么認識趙云龍的?沒懷疑過么? 周振友:他是通過地礦局一個朋友介紹找來的。我記得當時是在和平門外地礦賓館,趙云龍50多歲,年齡和我差不多,一口南方口音,拿個大哥大,提著個行李箱,上面還有航班標簽。我感覺這人可能真有誠意有實力來談合作。 華商報:你還記得在保定被抓前后的經過么? 周振友:直到今天想起來那個場面我都心驚肉跳。去曲陽時我還是比較謹慎的,因為畢竟是第一次異地加工,怕被人騙了。事發當天,趙云龍打電話說要請我們吃飯,還說當天就付錢。我就讓司機和保安在下午6點左右把19公斤黃金送到中銀賓館。剛進了房間,沒過1分鐘,外面有人敲門,我剛起身就被20多名全副武裝的警察圍上了。 華商報:當時你怎么想? 周振友:當時一下就蒙了。原想著提防趙云龍,沒想到這么多警察帶著槍抓人。我開始想是不是搞錯了?結果看到趙云龍當場被放走,才明白可能被設局了。 華商報:你向警察解釋了嗎? 周振友:我解釋了,我說我們是金行的,攜帶、銷售、加工都有合法手續,可是他們壓根不聽啊。在賓館待了一會,我們就被押上車,送到曲陽縣看守所了。后來就連夜提審,他們還是不聽我解釋,一定要我承認是非法經營。不承認就打我。離開曲陽那天,他們請我吃飯唱歌,大概是安慰我,我說歌我實在唱不出來。有一位警察喝多了說,“老周啊,曲陽人民對不起你。” 于潤龍案勝訴 我就有信心了 華商報:這么多年的上訪、申訴,有沒有絕望過? 周振友:我這案子17年了。當地公安局長都換了幾茬,加上我70多歲了,身體有殘疾,實在也沒精力,拖不起了。中間有好幾年都要準備放棄了,看到東北于潤龍的案子和我的情況相似,他那個案子勝訴了,我就有信心了。我今年72了,不知道還能活多久,總還是希望有生之年能夠看到司法公正,討回黃金。 鏈接:于潤龍黃金案 2002年,吉林商人于潤龍因攜帶黃金被攔截,46公斤黃金被上繳罰沒。不久后,國家政策調整,個人收購、買賣黃金行為不再構成非法經營罪,但之后于潤龍多次討要黃金未果。2012年8月,于潤龍又因“非法經營罪”再陷囹圄,直至2013年7月,再審判決無罪。多次改判,但黃金始終未能賠還。今年5月25日,于潤龍順利取回了45860克黃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