姣姣(左一)與銀行之間的官司,昨日在江北區法院開庭審理。
銀行卡和身份證都在身上
卡上3萬元卻飛了 后續>
銀行卡和身份證都在身上,卡上3萬多元卻飛了,21歲的姣姣(化名)最近就遭遇這樣一件怪事(相關報道見本報5月7日23版)。隨后,姣姣將涉事的銀行告上法院。昨天上午,案件在江北區法院開庭審理。
她的錢被轉到長沙后取出
昨天上午,陪著姣姣去打官司的,除了重慶大祥律師事務所的袁國印之外,就是大學放假來江北看她的弟弟。
銀行方面,辦卡支行行長并沒有親自出庭,以“一般代理”的形式派出了兩位銀行員工代理出庭。此時距離事件發生的時間已經近兩個月了。
由于在講述過程之中,涉及到很多專業知識和詞匯,到了關鍵點的時候,姣姣不時詢問同在原告席的律師,被告席上的銀行員工也不得不偶爾請求休庭,征詢更多支持和意見。
雙方列出的證據,主要是賬戶查詢記錄,姣姣提供借記卡,銀行提供詳細資料。此外,開庭前兩天,銀行通過銀聯系統查詢到,姣姣的這筆錢通過轉賬交易,已于5月1日下午5時許,轉到到西安某銀行,再轉入某銀行長沙分行,最終被取出,只有此項記錄,并無更多詳細情況。
上午近12點,法官宣布休庭,以供雙方提交更多證據。
銀行漏洞被利用?有待調查
那么錢究竟是以怎樣的方式被轉走的呢?雙方證實,姣姣所辦的卡并沒有辦理網銀,只是普通的借記卡,姣姣甚至已經近半年時間沒有動用過卡上的錢。對于卡上這筆31130元交易,銀行方面目前給出的解釋是,以姣姣本人的名義轉賬轉走;更多詳細情況,只有轉賬的兩個銀行可查。
此外,銀行在自辯之中認為,姣姣的卡,涉及的關鍵兩點,身份證和密碼,均在姣姣的“可控范圍之內”,所以“銀行方面并無過錯”。
法官當庭要求被告銀行作為專業機構,提供該卡被取的可能情形。除了持原告身份證和密碼信息取出外,被告銀行認為還存在一種可能,那就是外地的轉賬銀行存在一種違背保密原則,準入開戶,產生了漏洞,繼而被人利用姣姣的個人信息開了戶。
不過,一切還需要進一步的調查。
法院: 要求銀行提供必要配合 原告也需提供更多證據
法院表示,目前雙方提供的證據都真實可靠,但就是無法解決“這筆錢怎樣被轉走”的這一核心問題。
對此,法院已經要求銀行作為專業機構提供必要的配合。此外,針對銀行提出的姣姣是否在四川的證據,法院已要求她在7月9日14:00前提交。
由于核心環節證據不夠充分,法院于昨天中午宣布休庭,擇日再行開庭審理。
雙方觀點>
銀行:
認為自身無過錯
懷疑姣姣當時是否在四川
銀行方面的觀點,除了前文所說的自己“無過錯”外,對于這筆31130元被取走的當天,也就是5月1日,姣姣是否在四川南充市蓬安縣存疑。雖然沒有明說,但也沒有排除系其本人所為的可能。
原告:
將通過電話漫游對賬單
證明自己在四川
相比于兩月前,姣姣已經少了一絲急躁,她說自己早就聽說,跟銀行打官司是一項漫長的工程,但是她別無選擇。其實,對于自己來說,最重要的就是拿到屬于自己的錢,她不明白,自己辛辛苦苦攢了這么久的全部積蓄,為何就不翼而飛了。
告銀行前,她也咨詢了很多的朋友,大家告訴她,“告”也是唯一拿回錢的辦法,“其他途徑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時候”。
她說自己接到那兩條錢被取走的短信時,人在蓬安縣一個朋友的農家樂的魚塘邊,來回都是朋友開車送的,五一高速免費無收費票據。袁律師給她出了一個主意,電話漫游對賬單可以證明她就在四川,此外還有川渝兩地撥打電話報警的記錄。她已聯系運營商和警方索取。
姣姣訴訟時只要求銀行歸還自己的3萬余元和按活期利率計的利息,并沒有提及精神損失等,“唯一的愿望就是拿回錢,真的有這么難嗎?”
重慶晨報記者 張旭 報道